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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丨监察调查总体要求和期限

中国方正出版社 中国方正出版社 2023-11-06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一百八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已经立案的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依法进行调查,收集证据查明违法犯罪事实。

 调查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案件,对被调查人没有采取留置措施的,应当在立案后一年以内作出处理决定;对被调查人解除留置措施的,应当在解除留置措施后一年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重大复杂的案件,经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被调查人在监察机关立案调查以后逃匿的,调查期限自被调查人到案之日起重新计算。





 本条是关于监察调查总体要求和调查期限的规定。 调查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收集证据查明违法犯罪事实。监察机关收集证据必须做到客观全面,收集能够证实被调查人有无违法犯罪以及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查清犯罪事实。调查人员在收集证据之后,还要对证据进行分析研究,鉴别真伪,建立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客观内在联系,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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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条文为主线,以图文的形式直观清晰地展示条文重点难点,逐条解析主旨和关键词,便于读者更好地学习领会监察法实施条例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条文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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